4006-01-9999医疗卫生
【导读】关于2015年山东烟台市芝罘区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1人公告,有意且满足此次山东烟台市芝罘区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条件的请及时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下午16:30前。

  医疗卫生人才网整理2015年山东烟台市芝罘区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1人公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下午16:30前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芝罘区现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补充招聘计划共11人,具体见《岗位需求表》(附件4)。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适应临床工作需要。

  (五)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六)所具有的学历、资格、执业、职称等证书,其所载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

  (七)有工作单位的,需原单位同意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2015年12月21日前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下载《个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2015年12月31日下午16:30前,发送到电子邮箱zfqrsjtpk@163.com(邮件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个别紧缺专业岗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报考比例。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初审通过人员于2016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携其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2日内提供。现场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等,请于2016年1月4日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查询,期间如维护不能查询,请登录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查询。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论在哪个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组织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人数不足30(含)人的岗位,可以直接组织面试。

  (2)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以面试通知要求为准)。

  (4)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5:5的比例测算得出,其中,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或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布。

  4、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聘用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

  5、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或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试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frs.gov.cn)或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布为准,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012333

  原标题:2015年烟台市芝罘区补充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点击下载>>>1-5全部下载.rar

  1、《个人情况登记表》

  2、《个人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3、《个人诚信承诺书》

  4、《岗位需求表》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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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考试交流群:478508491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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