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导读】关于2015年重庆忠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119人公告,有意且满足此次重庆忠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请及时报名,本次面向社会和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9名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015年重庆忠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119人公告,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整理:

  1、岗位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2月10日在重庆岷山园林大酒店(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3号<袁家岗、马家堡附近>)报名。联系人:忠县卫生计生委李老师13896263232;忠县人民医院冉老师13896234466;忠县中医院张老师13635398726。

  2、岗位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在忠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608)报名。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23-54401530。

  为加快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发展,优化卫生计生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和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和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9名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面向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忠县2015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岗位等级为专技13级及以上。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2);

  5.符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7.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附件1岗位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2月10日在重庆岷山园林大酒店(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3号<袁家岗、马家堡附近>)报名。联系人:忠县卫生计生委李老师13896263232;忠县人民医院冉老师13896234466;忠县中医院张老师13635398726。

  附件2岗位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在忠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608)报名。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23-54401530。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的人员不分具体招聘单位报名,其余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推荐表)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提供的报考者证件信息应真实有效。

  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报名的前一天。

  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五、招聘方式

  (一)附件1岗位招聘

  1.专业科目测试

  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一览表》,采取笔试闭卷方式在重庆进行,分值100分。时间初定于2015年12月1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收据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

  2.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答辩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1:2比例,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考生笔试总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12月13日上午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3.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附件2岗位招聘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5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分岗位确定(详见《一览表》)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12月19日 ,在忠县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5年12月18日在忠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拟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比例(小数点后面四舍五入处理),其余岗位按1:2比例(详见《一览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忠县卫生信息网)。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3. 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医疗考试交流群:478508491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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