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人才网整理2015年湖北宜都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3人公告:
为了不断优化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宜都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63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素质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
(三)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1.医疗专业:报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招聘对象应具有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对象应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2.护理专业: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对象应具有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3.其它卫生类专业:含药剂、检验、影像、康复治疗、财会等5个专业,招聘对象应具有药学类、医学检验类、医学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财会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法律专业:招聘对象应具有法律、法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文秘专业:招聘对象应具有中文、文秘、文秘与档案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综合管理专业: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年龄要求:
护理专业招聘对象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法律、文秘、综合管理专业招聘对象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卫生类招聘对象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乡镇卫生院招聘对象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司法部门调查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以公开招聘方式,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宜都市卫计局政工人事科(市卫计局502室)。
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定向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人员需填写《宜都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并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鄂价费[2007]18号)。市外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另须提供与加分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三支一扶”考生需提交我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卫计局政工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负责资格初审,由市卫计局、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进行资格复核,报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护理、药剂、康复治疗、财会、文秘、综合管理等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医疗、检验、影像、法律等紧缺职位的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2。职位报名比例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三)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面试(以操作考试为主,满分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对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综合成绩加5分;乡镇卫生院报考对象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综合成绩加3分;医疗外其它专业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综合成绩加3分;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所有加分项目在最后计算综合成绩时进行。加分材料须经市政府办公室文教科、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市卫计局政工人事科负责人三名同志签字认可后方有效。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知识等。招聘职位和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大于或等于1:3时笔试方可进行,其中医疗、检验、影像、法律等紧缺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2。职位报名比例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1天内公示成绩。
2.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定名次,按招聘计划 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医疗、检验、影像、法律等紧缺职位按招聘计划不低于 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职位入围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3天内一并在网上公布。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笔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一家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被聘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被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到我市山区乡镇卫生院(五眼泉镇、聂家河镇、潘家湾乡、王家畈镇、松木坪镇)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3年后仍不能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在编办办理下编手续。聘用到其它乡镇卫生院及市直单位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2年后仍不能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对应的起点职称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在编办办理下编手续。聘用人员在所报考的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后服务未满5年的,2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对自愿放弃录用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中介组织进行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和复习范围。
以上各程序的具体时间以招考公告时间为准。
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宜都市政府门户网(www.yidu.gov.cn)、宜都市卫计局网站(http://wsjsj.yidu.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717-4830803 ,4842998
特此公告。
原标题:宜都市2015年度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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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度宜都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
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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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上一篇:2015年浙江嘉兴市第二医院招聘人员1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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