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三门峡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2015-09-19 17:19 医疗卫生考试网 http://ylws.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卫生人才网整理2015年河南三门峡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107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2015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96名和特岗全科医生1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5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明细表》(附件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年龄、专业资格、基层服务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2013年至2015年毕业的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符合附件一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职责主要为: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等)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符合附件一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师岗位的医务人员。还应具有两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河南省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9月18日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三门峡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30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30—18:00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卫生局人事科(卫生局319房间),崤山路与永兴街交叉口。
3、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填写《2015年三门峡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一式3份。报名登记表可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smx.hrss.gov.cn)下载。
(4)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15年10月29日至30日工作时间持身份证到三门峡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和特岗全科医生不参加笔试。
1、笔试
笔试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命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
(1)笔试内容:分专业单独命题。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
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1:3的,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但不得晚于2015年12月10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医疗卫生单位考试/资格(护士/药师/医师/卫生)考试交流群:478508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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