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二十)(2)
2017-11-02 11:42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动态信息: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公告、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执业药师证书领取等相关资讯请关注:医疗卫生人才网、华图卓坤!医疗卫生培训咨询电话:400-810-8989。
2016-配伍选择题
A.向所在省级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B.向所在省级工商管理部部门申请并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C.向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D.向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8.发布进口药品广告的审查程序是
9.发布非处方药广告的程序是
10.异地发布药品广告在发布地的程序要求是
【答案】CCD
【解析】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故1、2题答案都是C。在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和进口代理机构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药品广告的,在发布前应当到发布地药品广告审查机关办理备案,故3题答案为D。
高频考点2:不正当竞争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混淆行为 |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 地,对商品质量作引入误解的虚假表示。 |
(二)限制竞争行为 | |
(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 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
(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正当经营活动 | 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
(3)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 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
(4)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 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
(三)商业贿赂行为 |
经营者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除外情形: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如实入账的不属于商业贿赂。 |
(四)虚假宣传行为 | 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五)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
(六)低价倾销行为 |
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除外情形: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
(七)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
(1)采用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
(八)诋毁商誉行为 | 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
2015-最佳选择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情形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A.招标者与投资者互相串通抬高标价的
B.低于成本价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的
C.以歧视性语言进行商品宣传的
D.地方政府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的
【答案】B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2015-综合分析题
题干:A制药公司是一家现代化企业,许多产品在市场上口碑很好,B制药公司为获取更大利润,将自己产品的包装盒装潢设计的与A制药公司同类药品非常相似,并在印制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假冒了A制药公司的注册商标,同时做了宣传和广告。
2.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B制药公司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应定性为
A.混淆行为
B.限制竞争行为
C.诋毁商誉行为
D.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答案】A
【解析】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性为混淆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入误解的虚假表示。
2016-最佳选择题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性,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的是
A.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指定它人购买本企业的商品
B.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准外地商品进入本市场
C.在药品招标中,投标者互相串通,故意抬高标价
D.个体经营者以利诱的方式,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答案】A
【解析】限制竞争行为包括:
(1)共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正当经营活动
(3)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4)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故本题答案为A。
高频考点3: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种类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种类:
根据行为人违反药品法律法规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可将药品安全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1.刑事责任 | (1)主刑:①管制②拘役③有期徒刑④无期徒刑⑤死刑。 | |||
(2)附加刑:①罚金②剥夺政治权利③没收财产④驱逐出境。 | ||||
2.民事责任 |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消除危险、停止侵害,支付违约金。 | |||
3.行政责任 | (1)行政处罚: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⑥行政拘留。(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 |||
(2)行政处分:①警告②记过③记大过④降级⑤撤职⑥开除。
更多执业药师报名公告、执业药师备考指导、执业药师试题、执业药师证书领取等相关资讯请继续查看:医疗卫生人才网、华图卓坤!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还可以领取免费备考资料、参加活动、优惠购课等!
继续分类查看>>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护士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药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华图卓坤,专注医考,精于辅导! (编辑:admin) 延伸阅读: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手机扫码阅读 关注官方微信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