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寿县县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2月15日,领取地点在原报名处。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特殊紧缺岗位经批准可降低比例按1:2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120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和医学心理学。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本专业现行相应层次教材,包括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应用能力。
(三)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考试成绩在“寿县政府网”、“寿县卫计委”和“寿县县医院”网站公布。
七、录取方式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如在录取时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由寿县县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寿县县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政府网”、“寿县卫计委”和“寿县县医院”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寿县县医院写出聘用报告,报经县医管办审查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未能在正式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待遇
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寿县县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医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购买五项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寿县县医院组织实施,县卫计委、县医管办全程监督,考试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有关事宜
本《方案》由寿县县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有关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政府网”、“寿县卫计委”和“寿县县医院”网站进行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寿县县医院人事股0564-2766106
监督电话:县卫计委0564-4022175
县医管办0564-4029001
附件:
2.《寿县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寿县县医院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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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考试交流群:478508491
(责任编辑:张欣)- 上一篇:2015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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