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导读】贵州天柱县戒毒所卫生室2015年选调医务人员7人,有意者请及时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正常上班)。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讯:贵州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选调医务人员方案。更多医疗卫生招考医疗人才招聘医疗卫生考试尽在华图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

  为维护我县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管人合法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负责被监管人员入所体检和生活卫生管理,被监管人员诈病识别和心理矫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传染病和特有疾病的预防控制,强制隔离戒毒治疗,突发危重症急救处置,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天府专议[2015]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本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选调7名医务人员到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选调工作组织形式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和计生局抽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选调计划和岗位

  详见《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2015年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天柱县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含县自行聘用干部);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干部身份。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表一览表》为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考核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或合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见习期的;

  6.未具备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选调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天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经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聘用到事业单位前,有到村任职、“西部志愿者”等工作经历须提供经县(市)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连续工龄的文件依据(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2015年公开选调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见附件2)。

  六、考察

  (一)考察对象及人数确定

  报名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二)考察的组织形式和内容

  考察工作具体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和计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可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七、拟调对象的确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写出考察报告,提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选调的人员,并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及拟调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县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7521320(县公安局办公室)

  7529768(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7522383(县卫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7526516(县纪委信访室)

  原标题: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2015年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1、2015年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选调医务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5年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选调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5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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