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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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县卫生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灌南县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灌南县妇幼保健所、新区人民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是灌南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疾病预防与医疗服务保障。为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2015年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5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5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灌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2月3日-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地点:灌南县卫生局人事科(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

  3.联系人:张飞 钟丹 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报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适度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一)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范围:医技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领取准考证:2015年2月12日—2月13日,考生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到报名点(灌南县卫生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弃考。联系电话:0518-83696931。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竞聘资格,其余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对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四)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公布地点: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中心栏目http://www.gnhrss.gov.cn/)和灌南县卫生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等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相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中心栏目http://www.gnhrss.gov.cn/)和灌南县卫生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灌南县卫生局、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受理单位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518-83696931 0518-83968833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备案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卫生局

  2015年1月28日

  请点击下载浏览:

  附件:报名表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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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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