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11年版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2年3月、2013年3月、2014年3月分别发布的《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和《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等三份通知依大纲调整的内容进行应试准备。有关考试大纲、教材邮购办法请与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湖北发行站联系。联系电话:027—87392021、85882228,联系人:付丽霞。
九、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执业药师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
各地人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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