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介绍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要是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和《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为依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作答前请应试人员务必阅读试卷封二。
序号 科 目 考试型式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2 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客观题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 中药综合知识与技能 客观题
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注意:
1.考试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两个科目进行管理。
2.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