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4年10月18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4年 10月19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

  考点设在省直、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 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执业药师考试分为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两年为一个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获准免试只参加两科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9:00至7月23日17:00。考生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请考生准确核对个人信息后再进行上传。

  《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2014年7月10日9:00至7月25日17:00。

(责任编辑: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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