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设置如下:
考试名称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026.执业药师 |
04.考全科 |
01.药学4科 |
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02.中药学4科 |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02.免2科 | 01.药学2科 |
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
02.中药学2科 |
7.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七、考区设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大纲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
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3月发布了《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对201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大纲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责任编辑:董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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