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人考〔2014〕49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0号),现就我省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18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10月19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和“免2科”2个类别。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两个专业的共同考试科目。

  (二)参加全科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 关专业 博士学位。

  (三)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免2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 (责任编辑:董明满)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招生简章

网校课程
图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