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郴州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

2020-04-29 17:00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卓坤医学网

  湖南卫生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2020湖南郴州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更多湖南医院招聘信息,医疗事业编考试试题,请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医疗卫生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601-999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0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报考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5月15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5月15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认定结果材料由报考人员提供)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 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卫生健康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根据多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中“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4月29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桂东县医疗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00时至2020年5月22日17:00时

  3.报名网址。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根据《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只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含50分)。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24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详见附件《2020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经桂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或者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委托资格审查的需提供委托书,并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在委托书上。

  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的学籍证明一份。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定为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方式详见《2020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桂东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后由县人社局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对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东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东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0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771516。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8631952,

  桂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东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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