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渝中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医疗岗工作人员22人简章(2)

2019-09-26 15:37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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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资格审查

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4)考生报名信息表;(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事项》(附件9),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0月13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如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10);(8)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党组织关系说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五)面试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

面试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其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人才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之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附件2)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中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

考核招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分数为7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之后产生的缺额,可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在该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考生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人岗相适的匹配性,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3.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岗位(附件3)

面试由渝中区委组织部、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开展。按1:3的比例,根据所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的面试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面试之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注意事项

本次所有形式的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如有,并列情况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九、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qyz.gov.cn)首页。

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聘用岗位、考试总成绩以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及待遇

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在“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3765137(咨询附件1除渝中区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以外的招聘岗位)

63765139(咨询渝中区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68580186(咨询附件3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聘岗位)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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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中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渝中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

3.渝中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诚信承诺书

6.渝中区2019年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7.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19年4月)

8.渝中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党务知识)测试大纲

9.工作经历事项

10.同意报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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