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_2019贵阳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20人公告(3)
2019-08-19 16:45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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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以下比例确定并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上公布。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在贵阳市白云区聘用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复审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复审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交所属社区党委出具的工作证明和推荐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居委会人员”岗位的,须提交“两委”成员任职文件、社区(镇)党委出具的居委会工作证明和推荐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百分制)、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若两项成绩同时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后,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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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t-chen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