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綦江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79人公告(2)

2017-12-20 08:58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重庆卫生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2018重庆綦江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79人公告(2)。更多重庆医院招聘信息,医疗事业编考试试题,请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医疗卫生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601-9999。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仔细核对自己所学专业(所学专业必须与《一览表》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才能报考,否则后果自负),选报符合自己条件和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需由报考人员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毕业院校盖章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在报名开始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方可报名。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12月27日9:00至12月29日24:00期间登录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上考试报名”入口,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必须前后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于2018年01月02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01月05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023-48628293、48625835。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须在2018年01月08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01月18日9:00起至01月20日9:00登录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上考试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23-87268706)、綦江区培训考试中心(023-48628293、48625835)。

  (二)考试与审查

  1.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实际报考的人数须达到1:3(不含选派大学生村官)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数量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情况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一览表》中标注为“紧缺岗位”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核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报考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采用笔试+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卫计系统和定向村社区干部、选派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修订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为准)和《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其中《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为:报考区教委所属学校教师的岗位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修订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为准);报考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医护人员招聘岗位的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修订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为准);报考定向村社区干部、选派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为《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修订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0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后30天内,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2(不含选派大学生村官)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聘。《一览表》中标注为“紧缺岗位”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核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

  (1)《綦江区2018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1),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綦江区2018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1份。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和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和面试的分值各100分,二者成绩均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其他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总成绩及拟招聘人选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1)报考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模拟上课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1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报考除教育系统外的其他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大学生村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当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或执业资格)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拟招聘人选(以下招聘环节因递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此办法确定人选)。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资格,其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对初步确定招聘人选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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