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赣州市人民医院补充招聘35人公告

2017-11-08 15:46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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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国卫生人才网为您整理,赣州市人民医院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卫生计生委批准,我院于2017年10月组织开展了公开招聘护理及部分紧缺的医师、技师岗位人员工作,严格按程序确定拟用录人员后,剩余35个岗位名额,现继续面向社会补充招聘空额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招聘方案附件中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

  (二)报名地点:赣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南院区行政楼三楼321室)。

  (三)报名方式:应聘护理人员到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应聘医师及技师可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及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gzyyrsk@163.com)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或资格证(成绩通过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条件要求有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社保证明或原单位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于报名时同步进行,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事宜

  (一)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10:00(临床、医技岗位考生笔试结束后立即参加技能操作考核;护理岗位考生于当天下午14:00参加技能操作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8:3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15日下午15:00—17:30;领准考证地点:赣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南院区行政楼三楼321室)。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考核方式。

  1、招聘采取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操作考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0:30:30,考生总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录用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操作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三)考试考核内容。

  专业理论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及报考岗位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从医精神、道德素质、专业理论水平、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能力。

  五、体检与政审

  1、体检工作由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将提前告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政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社区(居委会)等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1、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将进行调查核实。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公开招聘的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5889205;

  监督、举报电话:0797-5889362 。

  点击下载>>>

  附表1:《公开招聘部分紧缺医师及技师岗位编外人员计划表》.doc

  附表2:《公开招聘部分编外护理人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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