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岗招(选)聘323人公告
2017-07-28 14:35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重庆卫生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2017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岗招(选)聘323人公告。更多重庆医院招聘信息,医疗事业编考试试题,请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医疗卫生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601-9999。
重庆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591名,其中,考试招聘284名(含公开选聘12名),详见附件1、2;考核招聘307名,详见附件3。
其中,考核招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聘者不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直接到招聘单位参加相关考核。报名时间和考核等相关事宜,请查询附件3或咨询招聘单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报考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四)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5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及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8月5日9:00至8月12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8月14日24: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7年8月16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或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7年8月28日9:00起至9月1日24: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报名一般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特别提示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考核科学性,本次公开招(选)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不同,进行区分测试。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附件一览表中“公共科目考试内容”栏目,了解所报考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测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如下:
1.职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公共科目测试内容分别为:
(1)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3)其他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大纲以2017年7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9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想了解更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院招聘信息、医疗卫生单位备考资料等相关资讯请继续查看:医疗卫生人才网!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还可以领取免费备考资料、参加活动、优惠购课等!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 | 华图医疗公众号 |
继续分类查看>>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护士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药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华图医疗,专注医考,精于辅导!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