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卫生类岗位招聘88人公告
2017-07-18 10:19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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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嘉禾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类人员8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卫生计生类人员8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jh.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要求在25周岁以下的,即在1991年7月24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86年7月24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1年7月24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9:00—7月26日18:00。报名地点:嘉禾县卫生计生局二楼会议室(嘉禾县新城区嘉宾路卫生计生局大楼二楼210室)。
3.缴费。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7年8月 2日- 4日到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3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委托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27日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jh.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31日17:00前到县卫生计生局人事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报名发票退还报名费。8月1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资料:(1)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嘉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报考人签名处须手签;(2)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6)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的行政公章。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护理类考《护理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 - 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8月中旬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对入围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 面试时间、地点。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嘉禾县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嘉禾县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嘉禾县卫生计生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择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择岗后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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