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广东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89人公告

2017-06-17 09:12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卫生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2017上半年广东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89人公告。更多广东医院招聘信息,医疗事业编考试试题,请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医疗卫生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601-9999。

  2017上半年广东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医疗卫生考试招聘人数:189人,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7月3日、4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017上半年广东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89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7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7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7月4日至1999年7月4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76年7月4日以后出生)。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即1971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即1966年7月4日以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四)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五)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大一寸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未领到毕业证的提供学校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5年、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相关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交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2017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到原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7月3日、4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2017年毕业生如未领到毕业证的提供学校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5年、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按1:3以上比例方能开考,高层次专技岗、短缺专业岗等特殊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给予开考。

  想了解更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院招聘信息、医疗卫生单位备考资料等相关资讯请继续查看:医疗卫生人才网!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还可以领取免费备考资料、参加活动、优惠购课等!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 华图医疗公众号

中国医疗卫生人才网推荐

招考公告】【笔试辅导】【面试辅导】【网络课程】【免费讲座

继续分类查看>>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护士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药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华图医疗,专注医考,精于辅导!

(编辑:admin)

华图医疗

华图医疗

华图医疗公众号:htylhk

报考问题咨询
  • 发布 最新招考资讯
  • 推送 优质招聘职位
  • 练习 全真模考题库
首页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扫码添加微信

领取备考资料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