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赴北京重点院校招聘实施方案

2017-05-20 14:04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信息网

  山西卫生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2017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赴北京重点院校招聘实施方案。更多山西医院招聘信息,医疗事业编考试试题,请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医疗卫生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601-9999。

2017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赴北京重点院校招聘实施方案,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 9:00---17:00,报名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跃进厅4层会议厅。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创建于1980年,隶属于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医院床位编制800张,设有临床、医技科室 29个,行政职能科室16个。现有职工1000余人,其中有博士学位者11人、高级职称人员111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7人;4名主任医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山西名医2人;7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名山西省“百人计划”人选。医院心内科是“ 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及“山西省医学重点学科”;心导管室是国家卫计委冠心病和心律失常介入诊疗培训基地,是省卫计委心血管病介入诊疗质量控制部;心外科、影像科是“山西省医学重点建设学科”。为满足我院综合发展的人才需求,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诚邀医学高端人才、名校博硕士加入我们的团队,待遇从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硕士主要面向2016、2017年毕业生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博士、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本次省外招聘我院设置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招聘方案经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省卫生计生委或本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在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监督指导下,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赴北京重点院校现场招聘。面试评委组成员不少于5人,本院评委人数不超过1人。

三、招聘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一)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 9:00---17:00

报名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跃进厅4层会议厅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2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未毕业学生需持学生证)、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学分成绩证明等其他有效相关个人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招聘现场审核、确认。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一)博士(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二)硕士招聘考试

(1)我院专家组将应聘者简历信息汇总后综合考量应聘者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临床技能、科研成果、发展潜力和学分成绩等因素进行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参加复试人员数与岗位数比例达到5:1的岗位,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比例不达5:1,经初试后直接进入复试。

(3)复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综合素质情况。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笔试和面试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同级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想了解更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院招聘信息、医疗卫生单位备考资料等相关资讯请继续查看:医疗卫生人才网!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还可以领取免费备考资料、参加活动、优惠购课等!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 华图医疗公众号

中国医疗卫生人才网推荐

招考公告】【笔试辅导】【面试辅导】【网络课程】【免费讲座

继续分类查看>>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护士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药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华图医疗,专注医考,精于辅导!

(编辑:admin)

华图医疗

华图医疗

华图医疗公众号:htylhk

报考问题咨询
  • 发布 最新招考资讯
  • 推送 优质招聘职位
  • 练习 全真模考题库
首页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扫码添加微信

领取备考资料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