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恩施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208人公告(2)

2017-04-25 10:20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恩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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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考生要对照《恩施州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岗位条件”要求。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3)报考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考试成绩合格暂未持证的,可凭网络系统打印的合格成绩单,经州以上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人社部门审验。

  (4)报考需要经过目测并由用人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岗位,请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经过用人单位出具允许报名的证明后,考生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5)未限制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岗位,在职在编人员可以报考,但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笔试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笔试时间与全国部分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同步,请考生慎重思考,选好岗位再报考,以免不能兼顾。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入场。

  1.笔试时间科目、地点安排:

  2017年6月3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每一类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其中,参加自然科学专技类(C)考试的考生应自己携带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以备考试时使用。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附件二)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结束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划定并公布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三)面试及组织

  1.面试资格复审

  州人社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范围为本公告发布范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考生届时根据州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该岗位面试对象,最终确定的面试对象名单在州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组织实施

  考生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工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恩施州人社发〔2013〕65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执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方式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如有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受检人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考核。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党委(党组)对考生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研究决定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

  (六)聘用资格备案。人社部门对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呈报的拟聘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并将拟聘对象资格、成绩及面试考核情况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核准其聘用资格并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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