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台山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74人(2)

2017-04-21 10:31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台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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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1.《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4、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和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还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复印件1份;

    6.招聘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清单等材料(须同时具备,并互相印证)复印件各1份;

    8.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负责。

    2.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在报名期间现场查验原件(收证书复印件和书面证明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当场对报考人员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市卫计局当场向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邮寄材料报名的由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进行初步资格审核,收到同意报考短信的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前提供报考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市卫计局当场向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为了减少考生来回赶考的应聘成本,资格复审时间会安排在考试前一天或当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其他要求。

    1.如实填写《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另附同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由市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派出监督指导人员。面试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达不到公告规定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卫计局及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市卫计局及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计生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通过复查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资格复查发现拟聘用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台山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机关雇员考试。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九、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受理,市卫计局电话0750-5559808、5559807,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二)应聘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0750-5507608。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台山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告

    附件:1-4.zip

    1.2017年上半年台山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3.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4.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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