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吉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35人公告(第1号)(2)
2016-11-18 15:33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吉县人民政府
山西卫生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2016年山西吉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35人公告(第1号)(2)。更多山西医院招聘信息,医疗事业编考试试题,请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医疗卫生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601-9999。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⑥本县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⑦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⑧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收费标准:根据晋价费〔2013〕223号文件规定,每人按两科收取考试费10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10元。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吉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关注吉县政府网。
6、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6年11月 24日为截止时间。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
7、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11月24日前取得。
8、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2016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两个财会岗位除外)。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专家命题和阅卷。
笔试日期:2016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内容:
卫生系统笔试内容主要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科目二》医疗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县直和乡镇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主要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进行。每个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配合进行。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与待遇
1、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3、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4、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关于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举报电话:0357-7983518
七、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吉县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7922317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吉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 告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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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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