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单位招聘人员34人公告(2)
2016-11-14 11:23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四川卫生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2016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单位招聘人员34人公告(2)。更多四川医院招聘信息,医疗事业编考试试题,请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医疗卫生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601-9999。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 加2分的加分政策(“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即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但政策性加分(含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表彰为优秀的)最高不超过6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已按 规定享受政策性加 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6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老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32-2288102),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具体事项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告知。
3、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证明,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到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4、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递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东兴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东兴区其它事业单位(限同一时间、同一试题)考聘中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核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考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核并合格)。
九、选岗
事业单位考聘人员考察公示合格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自主依次选定应聘岗位,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逾期未参加应聘岗位选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应聘岗位选定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选定应聘岗位后,因放弃应聘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选岗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十、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须与应聘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得在东兴区范围内流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考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东兴区所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所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区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东兴区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监察局:0832-2244444
十二、本公告由东兴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公告可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凡与本次招考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832-2023077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16年下半年内江市东兴区公招岗位一览表
附件2.内江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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