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单位招聘人员24人公告

2016-07-06 14:36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浙江卫生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2016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单位招聘人员24人公告。更多浙江医院招聘信息,医疗事业编考试试题,请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医疗卫生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601-9999。

  2016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编制医务人员招聘公告已经发布,招聘人数:24人,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09室)。考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09室)。

  为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普陀社会经济,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编制医务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务人员24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

  医疗卫生人才网提醒您: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09室)。

  3.报名材料:按照招聘计划所需条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4. 报考人员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二)考试

  考试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相应岗位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后根据岗位不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1.5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和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和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填报志愿

  经体检合格者,按岗位类别由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聘用单位,如考生选择自动放弃填报志愿的,则按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五)考察

  填报志愿结束后,由各聘用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若有考生首轮志愿填报全部结束后提出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则由在符合条件的替补人员中(已填报志愿的人员除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到该放弃岗位。

  (六)公示、聘用

  1.经考察合格者,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结果和拟聘人员名单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任职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将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区纪委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0580-3089605。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jj.putuo.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本公告由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52118。

  原标题:2016年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的公告

  附件:点击下载

  2016年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需求计划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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