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石林县卫生单位招聘31人公告(2)
2016-06-16 09:59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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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其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请考生在填写所学专业时,严格按毕业证或201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专业填写,若“所学专业”填写时多字少字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系统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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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报名系统审核不合格者,由石林县相关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及与岗位的匹配性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请在2016年6月23日上午10:00-6月27日下午19:00完成缴费,缴费后方可进行考试。
(3)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计划数。因招聘计划裁减而取消的岗位,其报名人员可参与岗位调剂。不参与岗位调剂报名的,将失去报名资格,其报名费将予以退还;需参与岗位调剂的,由本人向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联系人:槐老师,联系电话:0871-67796492),申请递交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
(4)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面试前将现场审查相关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
(6)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报名考试费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集中办理退费(联系人:槐老师,联系电话:0871-67796492)。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从报名网站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打印,打印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10:00至笔试开考前。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不支持网上准考证打印。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考试的科目和范围
(1)报考石林综合类岗位的,考试科目和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法律基础、国家方针政策、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意识,党的纪律要求和基本知识、科技和人文常识等。
(2)报考石林教育类岗位的,考试科目和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教育教学类相关基础知识占70%。
(3)报考石林卫生医疗类岗位的,考试科目和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卫生医疗基础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卫生医疗基础知识占7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考试。笔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完全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由考点提供,考生本人签名提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根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因现场资格审查或特殊情况出现达不到规定比例或者等额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同类试题考生考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审查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告通知。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国有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④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和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通知单或相关证明。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岗位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空缺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6.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人;限招彝族岗位人员,现场缴纳彝族语言测试费50元/人。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低于1:3或者等额的,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60(含60分)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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