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大方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84人公告
2016-05-12 09:20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大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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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人才网讯: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238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考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大方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及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含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招考的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详情见《职位表》];
2.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含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
3.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4.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支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5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现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不含挂职)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8.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必须任大方县所辖村(农村社区)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一届及以上且现仍在任的人员。(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得报考此类职位)。
9.报考限大方县户籍职位的,限公告发布之日前(2016年5月10日及以前)具有大方县户籍的考生报考。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职的大方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5、截止2016年5月10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的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24日。详见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dfrsj.gov.cn)
(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四)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考生需在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就业推荐表原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张。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还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任职情况证明(所在乡镇党委出具、党委书记签字,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经大方县委组织部审核,主任、副主任经县民政局审核);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须提供《退役证》进行验证。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考01至15职位的,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报考16至39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协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给予退费。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改报职位和退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
报考40至101职位的,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5.报名时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加分
(一)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作累计加分,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1、凡参加毕节市内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及“见习生”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1年至2年(不含2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2年至3年(不含3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3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上述人员服务期不足一年不予加分。
2、大方县内农村户口“两户”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0分(“两户”指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
3、经审查符合(方府办通【2013】118号)文件规定的失地农民优惠标准且未违反生育政策的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二)加分审核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人员)、“见习生”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情况。
2、大方县内农村户籍“两户”子女须提供由乡镇计生办出具、乡镇党委书记签字、乡镇党委盖章、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父母属“两户”的计生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并由大方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复审后的《被征地农民身份申报表》、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生育政策的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在笔试成绩折算前进行。加分于笔试前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frsj.gov.cn/)上进行公示。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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