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南部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2015-08-18 12:43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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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医疗考试网讯:四川南部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1人,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31日至2015年 9 月 2 日工作时间内。更多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院招聘尽在华图医疗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南部县卫生事业单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完全符合《南部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条件设置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和其它资格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条件设置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本次招聘年龄周岁的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县域内在编工作人员。
(7)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条件设置一览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31日至2015年 9 月 2 日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817-5588190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符合报名条件所需资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如实填写《登记表》。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综合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2、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五)《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9 月 14日工作时间内。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面试两科考试的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笔试采取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范围为《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 (试行)》(川人办发[2014]75号)。
《综合知识》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或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并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对《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查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在报名期间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南部县人社局,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南部县人社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服务期限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2、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某招聘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同时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核)。对考察(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和档案审查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向县内其他单位流动的,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向县外单位流动的,应在县内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bxrsj.gov.cn/
2015南部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设置一览表.xls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部县卫生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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