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关于加强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5-06-03 10:56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宿迁卫生网
为构建现代医疗卫生监管体系,明确卫生监管职责,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近日,市编办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加强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
《意见》对我市原有卫生监管职责进行了合理调整。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的卫生监管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中心城区的卫生监督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宿城区卫生计生委分工负责:宿城区负责所属乡镇及古黄河与运河之间区域(跨区域及重大案件除外),其他区域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意见》对我市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经费来源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配足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经费来源,避免“以罚代管”现象发生。
(编辑:S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