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导读】关于2015年辽宁本溪市所属县卫生系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5人公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2日(星期二至星期四),具体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有意者请及时报名。

  卫生人才网讯: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文件精神,经市招录聘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本溪满族自治县和桓仁满族自治县所属医院计划公开招聘5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两县计划招聘5名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入编后,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职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招聘范围:除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外,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2.招聘条件: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40周岁(1997年11月10日—1974年11月10日出生(含));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1月10日—1997年11月10日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同上)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2日(星期二至星期四),具体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携带1寸免冠照片2张(张贴报名登记表上),现场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应当于2015年11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15年11月10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经学历认证的,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各类执业资格和技术等级须于2015年11月10日前获得。

  报名期间,市卫生局设有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考生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职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溪市卫生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或调整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改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8:00-10:00。

  笔试地点和准考证号:11月18日,登陆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溪市卫生局网站查询。报考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包括生理、解剖、诊断学。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时间及地点:11月21日12:00前到达面试考场(与笔试在同一地点)

  面试规则:采用专业知识答辩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要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溪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县级公立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并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特岗全科医生,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

  四、人员管理

  (一)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二)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三)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当地卫生计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激励与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 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市卫生局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原标题:2015年本溪市所属县卫生系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本溪市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和职位代码表

  2.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本溪市卫生局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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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辽宁大连市全科医生特岗招聘12人公告

医疗考试交流群:478508491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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