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人才网整理2015年9月福建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编内人员招聘63人公告,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第五医院编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属于不得报考对象,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15年9月)》(附件1)。
三、报考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翔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rlj.xiangan.gov.cn/gzdt/gsgg/),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16日(11日休息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厦门市第五医院行政人事部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民安路101号)
报名现场联系人:小谢 联系电话:0592-7212608
区人社局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话:0592-7889662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附件3)一式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材料;
3.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资格审核
由厦门市第五医院、翔安区卫计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厦门市第五医院、翔安区卫计局、翔安区人社局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及聘用的全过程。
(五)缴费:报名成功人员须现场缴纳报名费80元。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等情形而取消的,退还报考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报名费,其余情况均不退还。
(六)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翔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招聘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准许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各个岗位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1《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15年9月)》。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医疗卫生单位考试/资格(护士/药师/医师/卫生)考试交流群:478508491
(责任编辑:张欣)- 上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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