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导读】关于2015年河南吉利区事业单位医疗岗位招聘公告,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医疗卫生人才网整理: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详见《2015年吉利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外高校毕业生)。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区属中小学教师职位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职位)。报考初中体育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

  3、本科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考区医院工作人员职位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3、中专、专科和本科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2、本科和专科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吉利区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在吉利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吉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9月17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吉利区科技园)一楼人社局窗口(大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5年吉利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报考区属和乡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请参阅附件3:《2015年吉利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目录》。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⑴有效身份证;

  ⑵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同时提供中国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⑷从业资质证书(按不同职位要求提供);

  ⑸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⑹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4);

  5、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6、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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