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2、网上缴费。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201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9日14:30,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四)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考试教材

  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详细通知将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六、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国家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和考生注意今年的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资料有所变化,请按文件规定办理。

  (二)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往年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报考时使用。

  (三)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省辖市职改部门对于注册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单位一律不予审核,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八)全省考生可通过网站(http://www.hnrsks.gov.cn)或(http://www.hda.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九)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十)各省辖市职改部门保留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并于考试报名结束后10日内报省职改办。

  附件: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2、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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