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卫生法规:处理医疗事故相关法规

2016-05-25 14:49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医疗卫生人才网同步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动态信息: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公告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执业药师证书领取等相关资讯请关注:医疗卫生人才网华图卓坤!医疗卫生培训咨询电话:400-810-8989。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卫生人才网为您整理相关考试内容。

  根据该条例规定,符合以下四个标准的构成医疗事故:

  (一)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故。

  (三)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

  (四)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了上述四个方面,才能够构成医疗事故,同时,该《条例》又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做了明确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相关文章阅读推荐:

       执业药师卫生法规:高危药品管理考点归纳

       执业药师卫生法规:药品管理与供应考点串联

  更多执业药师报名公告、执业药师备考指导、执业药师试题、执业药师证书领取等相关资讯请继续查看:医疗卫生人才网华图卓坤!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还可以领取免费备考资料、参加活动、优惠购课等!

华图卓坤公众号 华图卓坤卫生人才

中国医疗卫生人才网推荐

考试公告】【备考指导】【试题资料】【网络课程】【备考神器

继续分类查看>>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护士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药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华图卓坤,专注医考,精于辅导!

(编辑:admin)

华图卓坤

华图卓坤

华图卓坤官方微信:htylhk

立即关注
  • 发布 最新招考资讯
  • 推送 优质招聘职位
  • 练习 全真模考题库
首页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手机扫码阅读

关注官方微信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