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招聘30人公告
2017-10-17 14:51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2017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招聘30人公告
由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为您整理,根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和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备案编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备案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10月25日至1999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之间,中高级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0月25日至1999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0月25日为截止日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有非法行医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度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计划招聘30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00—10月28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zszq.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需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00—10月28日16:00
枣庄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0月25日11:00—10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8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区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编辑:王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