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梧州岑溪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2017-10-20 11:36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由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为您整理,经岑溪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20名,招聘单位为我市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岑溪市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0日至1999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7年10月30日为界;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24:00时以前;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岑溪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南路85号,电话:0774—8239397)。
(编辑:王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