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4〕59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07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10月18-19日举行,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8日上午 9:00-11: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上午 9:00-11:30考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考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6月10日至7月10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4年6月10日至7月11日,缴费时间定于2014年6月10日至7月1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4年6月10日至7月15日。
(二)报名程序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6K至30K之间。 (责任编辑:董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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