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4〕21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0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名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1日17:00时。考生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并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附件1)。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
3 、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新考生须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4日至31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地址:西安市北关自强西路8号西安市化工医药技工学校;电话:86254844、62288076;联系人:毛隆)负责。新考生须携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学历(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职称证件及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责任编辑:董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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