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三)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3月发布了《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对2014年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大纲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应试人员应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2年3月、2013年3月和2014年3月分别发布的《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和《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等三份通知依大纲调整的内容进行应试准备。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八、其它

  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067。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9日

(责任编辑:董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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