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士变更注册】
(一)首次注册:需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粘有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1份(有机构公章);
7.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交在山东省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变更:需提交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粘有照片);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医疗机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三)延续注册:需提交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粘有照片);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4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注:护士注册、变更由邹城市卫生局审核相关材料进行注册、变更工作后,由申请人自行报送至济宁市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
二、【医师注册变更】
(一)医师注册需提交材料:
考取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未超过两年的,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非注册单位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册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合)。
8、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二年内未注册的,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申请注册者,还应提交原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二)医师变更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审核表1份(照片、变更理由、申请人签字、原执业机构意见栏、原执业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栏、拟执业机构意见栏内印章、负责人签字等项目齐全);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书》;
5、非注册变更单位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仅限经过济宁卫生局变更的提交);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从区外变更到区内还需要提交由原注册部门提供的变更通知单。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正规档案袋,并注明申请项目,填写姓名及个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5296413(审批大厅卫生局窗口)
5117387
(责任编辑:魏世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