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越秀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拟向社会公开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名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文系、法学系、财务系或劳动就业管理及工商行政管理等专业优先;
(三)有驾驶证优先;
(四)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1月6日(星期一)—29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地址:越秀区文德南路海傍福安里6号1楼 就业服务所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有意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简历、大一寸彩色近照1张。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考试
四、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考评。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每周5天工作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的工资的80%计发;正式聘用后签订
劳动合同,月工资总额平均2300元以上,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1年以上享有带薪年休假。
联系人:肖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83313239、83313725
越秀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二〇一四年元月三日
(责任编辑:魏世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