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淮安市急救中心是我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急救工作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救中心专业技术人员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淮安市卫生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 1日以后出生),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8月31日。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或在籍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淮安市急救中心(地址:淮安市工农路20号,电话:0517-83933965)办公室(四楼)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董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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