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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34人公告

2025-01-02 13:48:40 医疗卫生人才网 https://ylws.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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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以下简称同济医院咸宁医院)人才储备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同济医院咸宁医院人才招聘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满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医疗队伍。

二、招聘岗位

同济医院咸宁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34名,岗位人数及条件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2.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 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长期有效,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网络邮箱报名,考生将附件2《同济医院咸宁医院人才招聘报名表》真实完整填写后,连同资格审查的材料(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均以“科室+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到网上报名邮箱:tjxnyyzp@163.com。报名联系电话:0715-8133298,联系人:吴老师。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学生证、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2)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3)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

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0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从外地来咸报名参加应聘的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由同济医院咸宁医院给予报销往返火车交通费和报名当天住宿费(二等座和咸宁市公务接待住宿标准以内,凭火车票和住宿发票据实报销)。

(二)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或致电0715-8133298联系吴老师。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测评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招聘名额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阶段出现名额空缺时,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和同济医院咸宁医院组建考察工作小组实施。

体检、考察结束后,同济医院咸宁医院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卫健委研究审定,报市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

五、人才待遇

聘用人才除享受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安家费。一类高层次人才50万元,二类高层次人才30万元,三类高层次人才15万元,四类高层次人才5万元。

(二)科研启动经费10万—15万元。以项目申报方式获得,纳入医院科研项目管理,用于资助人才到院后科研项目研究。

(三)博士人才补贴。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博士)到院工作享受博士人才补贴,一类3000元/月、二类2000元/月、三类1000元/月。

(四)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0.8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发放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5.4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1500元)发放生活补贴。

(五)住房待遇。在咸宁市域首次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年内在咸宁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按政策申请10万元、6万元的人才购房补贴;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未满两年进行产权转让的,应当先行退回购房补贴;在咸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咸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提升至限额的1.5倍。

(六)配偶安置。人才配偶由用人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子女优先协助解决入学。

(七)职称晋升。博士研究生最高可按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予以聘用,硕士研究生最高可按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予以聘用,由院内考核确定岗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入职当年可优先聘用副高级。

(八)特别优秀的人才,一事一议。特别优秀的高级专家可“一人一策”,围绕该专家打造专属学术和业务平台,并享受特殊高级人才薪酬和住房待遇。

六、其他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违约处理,相应待遇取消,并退还安家费。

本公告由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三方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 同济医院咸宁医院人才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 同济医院咸宁医院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 同济医院咸宁医院引进人才认定标准.doc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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