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赣州市南康区事业单位(含医疗岗)招聘150人公告
2017-10-23 11:35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由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为您整理,为更好地服务于区委、区政府关于“123”目标任务的实施,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南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
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2017届以前毕业生专业名称与《目录》不一致的,可对照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附件所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注:11月1日为报名第一天),其中除本公告注明的特殊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日以前出生,下同)、25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外;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
南康户籍(下同)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为赣州市南康区现辖区管理的人员(不含已划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管理的凤岗镇,三江乡,太窝乡中边村、洋田村、太窝村、龙潭村、高山村、范塘村,唐江镇章良村、村尾村、横江村和赣州蓉江新区辖区管理的潭口镇,潭东镇户籍人员)。此次公开招聘中下列两类人员属南康户籍:一、2017年10月23日前(公告发布之日)为南康户籍人员;二、此前曾为南康户籍,因就读高等院校原因户籍迁出未及时迁回人员(不含因工作、生活、婚姻及其他需要迁移户口的事项迁出人员)。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特殊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成绩占总成绩70%。
(编辑:王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