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肝移植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事项的通知
2015-12-24 09:08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卫生人才网讯:关于肝移植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事项的通知。
铜人社秘〔2015〕44号
县区人社(社保局),各相关单位
为减轻参保人员肝移植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现就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患者医疗费纳入医疗保险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实施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手术时,肝移植所需器官源不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二、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手术后门诊发生抗排异治疗医疗费用比照住院政策执行。
三、原《关于肝移植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铜人社[2011]394号)停止执行。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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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ua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