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普定县引进(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普定县引进(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考生对结果有疑义的 ,考生可当场提出申请 ,当场复查 ,复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复检医院由普定县引进(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指定。
医疗卫生机构在招聘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普定县引进(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普定县引进(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定县引进(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考察组至少由两人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拟聘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
7.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限制报考的;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普定县引进(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同时,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9月30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八、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特殊专长、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根据医疗卫生发展需要,签订合同后可聘为学科带头人,享受同等待遇。要求聘用人员在普定县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3年内不得考调,县内考调、提拔不受影响。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到该单位从事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公开的,应主动报告,及时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纪律规定需要回避的相关事宜,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次年不能参加我县招聘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851-38223368
举报监督电话:0851-38222368
十、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spd.gov.cn/)、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prs.com/)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县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普定县引进(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研究确定。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普定县引进(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
考生查询《招聘简章》、笔试成绩等相关考试信息,请登录普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spd.gov.cn/)、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prs.com/)查询。
原标题:普定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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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普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定稿)
普定县引进(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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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考试交流群:478508491
(责任编辑:张欣)- 上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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