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导读】2015年新疆喀什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40人),网络报名时间:11月24日—12月4日,笔试:2015年12月12日,面试:2015年12月26日,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由地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1、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报名入口”,注册并如实填写《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考生只能注册一次并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2、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经审核通过后,从网站报名系统缴费端口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和考试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

  3、网络报名期间,定期在网站“网上查询”栏公布招聘岗位当前累计报名人数,请注意查询,理性报考。

  4、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5年12月10日—11日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一式2份,考试时携带备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考点设在喀什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携带其它证件、证明或身份证领取凭条的一律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涵盖《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2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试卷命制。

  试卷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

  4、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塔吉克、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达斡尔、乌兹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族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烈士、公安英模的配偶或子女,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机关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配偶,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5)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不同学科方向双学士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地点于2015年12月19日前在网站公布。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对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确认。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填写资格审查表(登陆网站下载打印),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原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烈士、公安英模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审批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证明);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社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 、市及以上组织部门(基层办)相关 证明;

  5、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一年的,须满八个月;服务期为两年的,须满十六个月;服务期为三年的,须满二十四个月;考生须在提供的证明中注明服务期;

  6、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机关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配偶须提供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

  7、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不同学科方向双学士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8、招聘岗位要求取得执业(从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等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证书原件。

  9、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的,取得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

  资格审查时,对不能提供相关加分证明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扣除相应的加分,并根据考生报考岗位重新进行排名;对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没有点击加分的,不予加分。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产生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23日14: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资格审查表、相关证件复印件、近期4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资格审查处,并缴纳面试费40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于2015年12月26日前在网站公布。

  3、面试方式和内容: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官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综合分析能力、社会感知与责任意识、应变能力与自我情绪控制、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言文字)进行。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加试

  面试结束后,对播音主持、写作、财务会计、计算机操作、翻译等岗位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通过网站公布。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总成绩计算:

  1、管理岗位

  不组织加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120分×50%+面试成绩×50%;

  组织加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120分×50%+(面试成绩×50%+加试成绩×50%)×50%;

  2、专业技术岗位

  不组织加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120分×40%+面试成绩×60%。

  组织加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120分×4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60%)×60%。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通过网站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形式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于体检结束当天将毕业证原件、考察政审表、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送交指定地点。

  招聘岗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医疗考试交流群:478508491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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