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医疗卫生
【导读】关于2015年福建沙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专业人员10人公告,有意且满足此次福建沙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条件的考生请及时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30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干部股。

  卫生人才网整理2015年福建沙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专业人员10人公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015年福建沙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专业人员10人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市公务员局《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和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沙人综〔2013〕14 号)、《关于确定沙县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的通知》(沙人综〔2013〕2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进行补充招聘。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6个单位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0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15年沙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1997年11月25日前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3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干部股。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以上证件均须复印一份(A4纸)。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的岗位报考者报考时需提交未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提交1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同时将电子版照片(白底正面免冠jpg格式,分辨率(照片尺寸)为600*800,规格(文件大小)为300KB左右的彩色数码附件)发送至邮箱:fjsxrsks@163.com,邮件主题、电子照片附件文件名务必备注考生姓名。

  3.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4.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5.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7.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8.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

  9.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除个别有特殊要求外的招聘岗位。

  10.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11.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12.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

  (四)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身份证到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医疗考试交流群:478508491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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